portant;"> 湖南外貿職業前身是1954年創建的湖南省糧食學校和1978年創建的湖南省對外經濟貿易學校。2003年經省人民*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為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隸屬于省商務廳。先后為商務行業和湖南區域經濟培養了4萬多名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享有湖南外貿"黃埔軍校"的美譽。*糧食局局長任正曉、原國務院新聞辦副主任成小云、新華聯集團總經理付軍、威勝電子集團總裁吉為等是我院*畢業生的杰出代表。
01、湖南外貿職業單招收費標準
portant;">1、根據*規定,學生入學和在讀期間須交納學雜費和住宿費。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嚴格執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批準的收費標準,對錄取到的學生收取學雜費和住宿費。
portant;">2、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在設置獎學金、困難補助及勤工助學等多項資助措施的同時,也為家庭困難的學生申請助學貸款提供各種方便。此外,還鼓勵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portant;">3、被單招錄取的新生,與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同樣待遇,考生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高職招生考試及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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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4、根據相關規定,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均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執行。
portant;">5、考生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02、湖南外貿職業單招錄取原則
portant;">1、單獨招生錄取工作實行教育廳規定的"由學校負責,建立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機制"的錄取體制,并負責按照當年的單獨招生錄取政策處理與之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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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2、考生的基礎信息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
portant;">3、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殘聯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portant;">4、對報考的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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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5、取過程中若出現分類別計劃、專業計劃不平衡,可根據實際報考學生情況進行計劃調整。
portant;">6、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不得換錄,也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
portant;">7、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03、湖南外貿職業單招單招專業
portant;">1、專業名稱:空中乘務,單招計劃數:160 ,*低錄取分數:130 ,學費:5800
portant;">2、專業名稱:光電技術應用 ,單招計劃數:3440 ,*低錄取分數:100 ,學費:4550
portant;">3、專業名稱:工程測量技術,單招計劃數:170 ,*低錄取分數:60 ,學費:5800
portant;">4、專業名稱: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單招計劃數:160 ,*低錄取分數:60 ,學費:9000
portant;">5、專業名稱:體育教育,單招計劃數:85 ,*低錄取分數:120 ,學費:6780
portant;">6、專業名稱: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單招計劃數:165 ,*低錄取分數:145 ,學費:4490
portant;">7、專業名稱:移動應用開發,單招計劃數:120 ,*低錄取分數:75 ,學費:4535
04、湖南外貿職業單招組織*
portant;">1、單獨招生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單獨招生的各項工作。
portant;">2、招生工作組:負責單獨招生宣傳、報名、信息核準、報名資格審查、新生錄取,辦理錄取手續、信息系統建設。
portant;">3、考務工作組:負責提取試卷,協助試卷保管,負責考場設置、準考證打印、筆試、面試、閱卷、統分等工作。
portant;">4、*工作組:負責考生報名資格現場布置;負責住宿、用餐、醫療等后勤*工作。
portant;">5、安全保衛組:負責考試期間安全保衛;負責押運試卷、保管試卷,配合考務工作組對考試過程進行秩序維護和安全保衛。
portant;">6、監督工作組:負責招生考試錄取全過程的紀檢監督,建立監督機制并督促運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portant;">7、筆試及面試小組:負責筆試試卷準備、準考證發放、考場編排、考試組織、閱卷、評分,筆試成績匯總;負責面試題目制作、標準制定、流程確定、面試、成績匯總及復核。
05、湖南外貿職業單招招生原則
portant;">1、院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開,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portant;">2、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的原則。
portant;">3、教職工中凡有直系親屬報考者,該員工不得參與當年的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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