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很高興在今天給大家介紹云南城市建設職業學 院的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云南城市建設職業學 院的教學理念也非常先進,注重學生的自主學習和實踐能力的培養,讓學生在實踐中掌握知識和技能,成為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人才。
云南城市建設職業*是經云南省人民*批準、*教育部備案,具有獨立頒發*高等專科學歷資格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納入*統一計劃招生。
學校擁有豐富的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以專碩直通、專本易通、品質游學、全面賦能為辦學特色,為有志提升學歷的學生提供便捷通道,讓學生輕松實現國外升碩和國內升本的目標。學校以"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基本育人理念,培養高質量的應用型、技能型人才,為想就業、創業的學生搭建個性化的資源共享平臺。
學校在服務本校學生的基礎上,與北京**發展研究院校友公益委員會、*職教社共同成立鄉村振興*,引入各項資源及高質培訓,為云南鄉村人才、基礎教育提供一系列的公益服務。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學校綜合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各專業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公布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嚴格執行*考試招生錄取政策,并按云南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
專業志愿以"專業志愿優先"為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志愿考生,若*志愿未錄滿,錄取非*志愿考生。
錄取工作中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嚴格按*教育部、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新生入校后,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學校統一進行新生體檢復查工作,對不符合招生條件和各類弄虛作假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凡發現提供高考錄取材料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報省教育廳審批備案,學生退回原高考報名學校和*所在地。
錄取工作中經省招生考試院調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區生源計劃的,學校有權將該地區的計劃調到生源好的地區擇優錄取,以便完成總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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