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學費:按照*相關政策享受免學費2400元/年/生,以上學費標準均為減免后的實際收取金額數。
2、*助學金:在校一、*涉農及非涉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連片特困地區學生、孤兒、建檔立卡戶學生。
3、*獎學金:在校各方面表現*者,可申請*獎學金6000元/年。
4、康明獎學金:學校對在校品學兼優的、符合評選標準的學生按年度發放獎學金。
5、康明助學金:因災、因病致貧的家庭經濟特困的在校學生按月給予500元生活補助。
6、勤 工 儉 學:學校為家庭困難的學生提供各類勤工儉學的崗位,根據崗位和工作內容發放勤工儉學工資。
衡陽瀟湘衛生中等職業學校醫學類學校-
1.外語語種:不限;
2.母語語種:漢語;
3.男女比例及民族:不限;
4.身體要求:因生理缺陷或疾病限考的專業詳見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
5.收費標準:嚴格按湖南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執行;
6.獎貸助學金情況:設有獎學金、省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學生獎學金、院長獎學金等,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助學金、特困生補助等,學校還設立了勤工儉學崗位,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幫助。
錄取原則、程序、規則和照顧政策
1.錄取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采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錄取程序: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成績達到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招生計劃數的120%調檔錄取;
3.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的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擇優錄取方式,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其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將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
4.優惠政策:按照各省招生委員會和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照顧優惠政策規定執行;
5.錄取方式:異地遠程網上錄取;凡屬按志愿錄取或征求意見后本人同意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改錄、不退檔;
6.錄取結果公布:按各省招生委員會或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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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對虛報學生人數,騙取中職*補助資金等違規行為如何處理?
答:根據《關于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 進一步完善*助學金制度的意見》(財教[2012]376號)、《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3]84號)、《中等職業學校*助學金管理辦法》(財教[2013]110號)和《關于嚴禁虛報學生人數騙取中等職業學校*助學金、免學費補助資金的通知》(教職成[2010]15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專項資金或擠占、挪用、滯留*資助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除收回套取的財政專項資金外,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對存在套取中職資助資金行為的學校,采取通報批評、"黃牌"或"紅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對情節嚴重的民辦學校,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對存在套取中職資助資金現象的省份,*財政將按照套取資金數的雙倍扣減該省份有關以獎代補資金,并按隸屬關系取消學校所在縣(市、區)中職改革發展示范校項目的申報資格,從查處之日起,三年內*財政對違規學校不給予職業教育專項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