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有關具體事項函告如下:
一、報考要求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心理健康指導證書考試:
1、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
2、取得非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經心理健康指導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培訓結業證書;
3、取得中等職業院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后,從事本職業工作滿10年以上;
4、在校大專以上學歷教育的學生允許在*下半學期參加心理健康指導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培訓結業證書;
二、培訓方式
按照《*專項能力培訓教程》和《心理健康指導專項證書考試試點培訓講義》的內容,以基礎、社會、發展、人格、變態等心理內容為基礎,以心理咨詢技術操作為主要培訓內容,突出其應用型和可操作性。為了適應當下新媒體的發展和結合當下疫情發展情況;可將網絡錄播課程;直播課程納入培訓方式;考前安排面授串講課程
三、證書頒發及查詢:
參加統一考試合格后,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統一印制頒發,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蓋章的《心理健康指導專項職業能力證書》;證書為*統一編號;*通用;終身有效
證書查詢方式可以通過進入湖北省人社廳官網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進行查詢
四、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每年四月、九月和十一月第三個周六各舉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