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上崗證簡介
申請評定資質等級的物業管理企業必須提交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復印件。物業上崗證需要通過考試獲得,持證者可從事物業*工作。
出臺背景
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1996年9月,建設部人事勞動教育司和房地產業司聯合發出了《關于實行物業管理、*經理、管理員崗位培訓持證上崗的通知》,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的素質,規范物業管理行為提供。根據建設部建教培文件規定,1999年1月1日起,對*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全部實行崗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物業服務管理的職責:
物業及其配套設施的維護和保養。對物業來說,機電設備、空調系統、供水供電系統、電訊系統、公用設施等,都必須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才能物業的正常、安全使用,不能等發生故障后再去修理。經常進行維護和保養,可以延長物業使用壽命,為業主和租戶提供基本的使用保證。
洛陽市物業項目經理證書作用
《*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是*物業管理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憑證,*通用,是物業服務企業注冊、資質評定、資質年檢、資質升級、項目招投標必備證書。
洛陽市物業項目經理證培訓對象
在崗未取得《*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物業企業經理上崗證)的人員,與取得證書2年未進行繼續教育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