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導師的考試科目一共有兩門,一門是《基礎知識》,一門是《專業理論》。報考條件:初級:本職業見習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級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中級: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并經本職業中級培訓標準學時數;高級: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培訓標準學時數等。
家庭教育指導師報考條件
1、助理家庭教育指導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本職業見習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級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2)中等專業以上同等學歷。
2、家庭教育指導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并經本職業中級培訓標準學時數。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高級家庭教育指導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培訓標準學時數。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力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電子照片,*鑒定申請表。
家庭教育指導師考試科目
家庭教育指導師的考試科目一共有兩門,一門是《基礎知識》,一門是《專業理論》。兩門考試滿分都為100分,成績60分及以上者為該項合格。
《家庭教育指導師職業能力考試指南》專業課,必考科目,一般分為理論和實操兩部分;《職業素養職業能力考試指南》公共課,必考科目;《英語職業能力考試指南》公共課、選考科目;《計算機職業能力考試指南》公共課、選考科目。
初級、中級為理論知識和實務技能,采取機考(計算機在線考試系統);理論知識考試100分,權重20%;實務技能考核100分,權重80%,合計100分。
高級為理論知識和論文考試,采取機考(計算機在線考試系統),合計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