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指導員是具有營養或醫學相關教育背景和實踐經驗,經過*營養學會教學基地相應課程的培訓,考試合格并在*營養學會備案,從事(專職或兼職)營養教育、營養指導和健康促進的工作者。
營養指導員的申報條件
1、具有醫學或營養學相關專業專科以上學歷背景;2、從事醫學和健康管理等專業領域相關的工作2年及以上;3、愿意參與營養方面學術、科普和社會活動的人群。
營養指導員的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基于營養指導員的課程學習和工作要求,實踐技能部分原則上不少于60%-70%。
再次主持營養指導員需要滿足的條件
*獲得證書的,注冊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證者須向*營養學會申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再次注冊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接受繼續教育滿足學分要求;(二)從業期間,恪守職業道德,無不良記錄;(三)所在單位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