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獲悉,10月1日開始,該所將推出“機動車報廢后,機動車所有人可以按規定申請繼續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這一便民措施,這也意味著車主的心水車牌號碼將可以終生擁有了。
據了解,機動車報廢后,號牌號碼由車輛管理所收回,機動車所有人購買新車后,需要另外選擇新的號牌號碼。但有的機動車所有人由于個人喜好、使用方便等原因,希望繼續使用原來的號牌號碼。為了滿足這些群眾的需求,公安部出臺了便民措施,規定原機動車報廢6個月內,機動車所有人購買新車辦理注冊登記時,可以申請繼續使用原號牌號碼,也可以重新選擇新的號牌號碼。
據了解,因受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對機動車登記系統軟件改進的影響,東莞市車輛管理所未能從2007年7月1日起開展這項業務。目前,公安部的軟件系統已經正式下發,東莞市車輛管理所經過緊張調試后,將在10月1日正式實施這一便民措施,群眾可以在辦理車輛報廢手續后,在為自己購買的新車辦理上牌手續時申請使用原車牌號碼。
筆者還了解到,截至9月25日,東莞市還沒有人提出使用原號牌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