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辦法
單獨招生錄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的指導和學校紀檢監察*的監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一)錄取原則
1.遵循"專業志愿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專業的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對未進行錄取簽字確認和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
2.學校會根據各個專業的報考人數的多少,在招生專業之間做出適當調整。
(二)錄取公示
云南水利水電職業學校擬錄取考生名單和預錄取考生名單,將在云南省招考頻道進行公示。
(三)錄取考生須知
1.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高考及錄取。
2.考生志愿確認結束后,學校按計劃確定單獨招生預錄取名單,由省招考院在云南省招考頻道對預錄取名單*后進行公示。
3.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經云南省招考院審核批準,由各錄取院校招生辦公室于2023年7月寄發錄取通知書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