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彩票管理制度,強化對彩票發(fā)行與銷售機構(以下簡稱彩票機構)的財務監(jiān)督,規(guī)范彩票資金管理,促進彩票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01年起,財政*內部對彩票機構的財務管理,由財政綜合*負責。彩票機構的財務收支預算和決算不納入其行政主管*的*預決算,單獨報同級財政綜合*審批。
二、彩票機構發(fā)行彩票所籌集的公益金和提取的發(fā)行經費,山彩票機構繳入財政專戶,按“收支兩條線”制度進行管理。
三、彩票機構在國有商業(yè)銀行開設彩票資金專用賬戶,專門用于歸集彩票銷售資金。若組織臨時性的發(fā)行銷售活動(如彩票大獎組),組織單位必須提個工作日,將銷售方案報同級財政*審核.銷售活動結束后兩周內,彩票機構要編制銷售報表,加蓋彩票銷售組織單位公章、主管財務人員章和公證*公章后,報送同級財政主管*和上級彩票機構。
四、彩票公益金實行省級統一集中繳撥。在省級行政區(qū)域內銷售彩票所籌集的公益金,由省級彩票機構統一集中。各彩票機構應于每月10日前將公益金全額繳入省級財政專戶。省級財政*于每月15日前,按照規(guī)定分配比例,通過財政專戶系統,分別將屬于中央的彩票公益金上繳中央財政專戶,屬于省以下的彩票公益金,撥入相應級次的財政專戶。
五、彩票發(fā)行經費繳入同級財政專戶管理。彩票機構應于每月10日前,將按規(guī)定屬于本級使用的彩票發(fā)行經費繳入同級財政專戶,需上繳上級和下撥下級彩票機構的彩票發(fā)行經費,由彩票機構直接按規(guī)定的比例繳撥。
六、彩票機構應在每年11月30日前,向同級財政*報送下一年度財務收支計劃。財政*應在12月25日前做出批復。
年度執(zhí)行中,財政*應根據經批準的彩票機構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和業(yè)務開支需要及彩票發(fā)行經費上繳情況,按月向彩票機構撥付資金。若有特殊情況需臨時追加支出,財政*應在彩票機構提出中請的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追加支出的決定。
各級財政*應按計劃及時向彩票機構撥付資金,保證彩票機構的正常需要。
七、各級財政*應加強對即開型彩票銷售及票券的管理。彩票機構調撥即開型彩票,必須將調撥單抄送同級財政*和有關地方的財政*。財政*要直接監(jiān)督大獎組銷售的資金清算,監(jiān)督即開型彩票票券的領用、核銷、結存的清點,認真核實彩票銷售量,督促彩票機構及時解繳公益金和發(fā)行經費。
八、彩票公益金切塊分配由財政綜合*負責,有關*在收到財政綜合*分配的彩票公益金后,必須全部納入*預算,其分配和使用報同級財政主管*審批,同時,抄送財政綜合*。
九、本通知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有關彩票公益金管理和彩票機構財務管理的專門規(guī)定將另行下達。
一、從2001年起,財政*內部對彩票機構的財務管理,由財政綜合*負責。彩票機構的財務收支預算和決算不納入其行政主管*的*預決算,單獨報同級財政綜合*審批。
二、彩票機構發(fā)行彩票所籌集的公益金和提取的發(fā)行經費,山彩票機構繳入財政專戶,按“收支兩條線”制度進行管理。
三、彩票機構在國有商業(yè)銀行開設彩票資金專用賬戶,專門用于歸集彩票銷售資金。若組織臨時性的發(fā)行銷售活動(如彩票大獎組),組織單位必須提個工作日,將銷售方案報同級財政*審核.銷售活動結束后兩周內,彩票機構要編制銷售報表,加蓋彩票銷售組織單位公章、主管財務人員章和公證*公章后,報送同級財政主管*和上級彩票機構。
四、彩票公益金實行省級統一集中繳撥。在省級行政區(qū)域內銷售彩票所籌集的公益金,由省級彩票機構統一集中。各彩票機構應于每月10日前將公益金全額繳入省級財政專戶。省級財政*于每月15日前,按照規(guī)定分配比例,通過財政專戶系統,分別將屬于中央的彩票公益金上繳中央財政專戶,屬于省以下的彩票公益金,撥入相應級次的財政專戶。
五、彩票發(fā)行經費繳入同級財政專戶管理。彩票機構應于每月10日前,將按規(guī)定屬于本級使用的彩票發(fā)行經費繳入同級財政專戶,需上繳上級和下撥下級彩票機構的彩票發(fā)行經費,由彩票機構直接按規(guī)定的比例繳撥。
六、彩票機構應在每年11月30日前,向同級財政*報送下一年度財務收支計劃。財政*應在12月25日前做出批復。
年度執(zhí)行中,財政*應根據經批準的彩票機構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和業(yè)務開支需要及彩票發(fā)行經費上繳情況,按月向彩票機構撥付資金。若有特殊情況需臨時追加支出,財政*應在彩票機構提出中請的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追加支出的決定。
各級財政*應按計劃及時向彩票機構撥付資金,保證彩票機構的正常需要。
七、各級財政*應加強對即開型彩票銷售及票券的管理。彩票機構調撥即開型彩票,必須將調撥單抄送同級財政*和有關地方的財政*。財政*要直接監(jiān)督大獎組銷售的資金清算,監(jiān)督即開型彩票票券的領用、核銷、結存的清點,認真核實彩票銷售量,督促彩票機構及時解繳公益金和發(fā)行經費。
八、彩票公益金切塊分配由財政綜合*負責,有關*在收到財政綜合*分配的彩票公益金后,必須全部納入*預算,其分配和使用報同級財政主管*審批,同時,抄送財政綜合*。
九、本通知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有關彩票公益金管理和彩票機構財務管理的專門規(guī)定將另行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