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2004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三水區財政局結合自身實際,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圓滿完成了《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宣傳、培訓、清理及配套制度建設等工作任務。
一、執行情況
(一)領導組織到位。為了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的組織領導,該局成立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做到領導到位,人員到位,工作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保證了這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學習培訓到位。行政許可法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對改革現行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提出了許多新要求,必須認真學習,準確理解,熟練掌握,嚴格執行。在推動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中,該局按照學用結合的原則,在引導干部職工加強對相關法律、文件的學習的同時,組織從事行政執法的有關股室人員參加了區委區*舉辦的行政許可法培訓班,共有20多人取得《行政執法證》。通過學習,一方面增強了各股室依法行政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增強了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等理念逐步成為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共識。
(三)行政事項清理到位。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該局按照“統一領導、分級清理、依法審查、各負其責”的原則于近期開展了新一輪的行政事項清理工作。經過多次征求佛山市財政局、區行政服務中心的意見對事項進行反復修改后,初步審核行政審批事項有19項,其中行政許可保留2項,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保留17項,取消0項。通過清理,全面掌握了財政管理業務情況,為規范審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四)健全管理制度到位。為方便當事人,方便群眾,保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該局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相關工作制度提高辦事效率和提供優質服務。*,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實行限時審批制度、首問負責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及服務用語制度等,樹立了良好的財政人形象,努力創建“為民、務實、清廉”的政務環境。第二,加強日常監督力度。一是認真落實局領導接待日制度,對外公布投訴電話號碼、設立征詢意見箱,多渠道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對不執行制度的行政行為和人員記錄在案。二是設立《被投訴記錄表》,指定專人負責登記、收集和整理投訴信息,并及時反饋給有不良行政行為的人員和其所在股室的主要負責人。三是實行行政效率與年終考核制度掛鉤,規定受到投訴且情況屬實的人員該年度不能評為優秀,其所在股室不能評為先進股室。四是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對股室執行《行政許可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即時處理。五是定期在辦公自動化和財政網頁公布《每月財政受理行政審批項目辦理情況表》,自覺接受單位和群眾的監督。通過建立健全行政許可的有關配套制度,為提高行政許可工作的合法性和透明度,提高行政許可行為質效,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五)政務公開到位。在各股室門前設置政務公開欄和資料索取欄,將其所負責的行政事項的相關內容(包括立項依據、申辦條件、受理對象、所需材料、辦理程序、承諾時限、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投訴電話等)全部公開,保障群眾知情權,打造陽光財政。同時在財政局網頁和觸摸屏上公布財政動態和辦事指南,讓群眾對所要辦理的事情一目了然,真正做到為民辦實事,辦好事。
二、存在問題
一是少數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辦事拖拉,或業務水平有限等,影響行政審批效率。二是相關學習、宣傳和培訓還需加大力度。三是財政網頁相關內容未能及時更新 。四是行政許可有關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建立完善。五是行政許可監督檢查有待進一步加強。六是對部份特殊審批事項的完成期限還需再作修改。如基建工程預決算審批、稅收退稅審核等,要在限定日期內完成是不符合實際的,有待與區*協商,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三、工作建議
1.加強與區*溝通協商,申請對特殊的審批事項特殊處理。如規定一個合理的辦結期限,以確保事項審批的質量。
2.加強對行政許可法施行后財政管理領域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防止出現管理“真空”,切實加強和改進財政*的行政管理。
3.繼續加強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根據形勢發展和行政執法的需要,實現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經常化。舉辦全體干部職工參加的行政許可法專題講座,促進干部職工形成自覺學法、準確用法、嚴格執法的良好風氣。同時,充分利用簡報、辦公自動化等各種輿論宣傳工具,采取知識競賽等多種生動活潑的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行政許可法。
4.繼續完善行政許可法的配套制度,健全行政許可的監督制度,加強對行政許可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5.實現行政執法工作公開化,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堅持“持證上崗,亮證執法”,認真執行“公正執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的基本要求,對執法違法、執法過錯行為,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