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頒布網約配送員等18個*職業技能標準的通知》正式發布,"保育員"職業名稱變更為"保育師",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比"保育員"增加了二級/技師和一級/高級技師兩個職業技能等級,相較可以往更高級別報考
在托幼園所、社會福利及其他保育機構中,從事兒童基本生活照料、保健、
自理能力培養和輔助教育工作的人員。
職業技能等級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
職業能力特征
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熱愛兒童,有責任心,有一定的語言表達和組織能力,
觀察力敏銳,身體靈活
保育員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①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②或相關專業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
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
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