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醫衛職業技術*202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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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總則
*條 根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繼續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有關規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國標代碼為1284 6,湖南省招生代碼4369。學校辦學地址:校本部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雙擁中路,郵編:4111 02;河西校區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和平路54號, 郵編:4111 00 。
第三條 我校是經湖南省人民*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辦學層次為高職專科,學制三年,畢業生符合條件者頒發經教育主管*審核、編號、網上注冊的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為更好地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成立了由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其他校領導及各二級*(部)、相關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2021年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和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市、區)招生委員會的招生政策;負責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和專業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等。
第五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為招生工作常設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如下:根據學校的招生工作方案,執行招生政策,完成全校招生工作計劃制訂;組織、培訓招生宣傳隊伍;整合資源,落實招生計劃;做好各種招生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制等工作;加強與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密切聯系,及時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反饋信息和提出建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