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醫師考試科目包括實踐技能部分和醫學綜合考試部分,實踐技能考試部分通過后才能參加醫學綜合考試,具體如下:
1、實踐技能
考試分為三個考站,總計滿分為100分,考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
1)*考站考試內容為臨床思維能力;
2)第二考站考試內容為體格檢查;
3)第三考站考試內容為基本操作。
2、醫學綜合
1)基礎醫學綜合科目考試內容包括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免疫學、解剖學等;
2)醫學人文綜合科目考試內容包括衛生法規、醫學心理學等;
3)臨床醫學綜合科目考試內容包括內科學(含傳染病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等;
4)預防醫學綜合科目考試內容包括預防醫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