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又稱為分錄憑證,它是由會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的,用來確定會計分錄,作為記賬的直接依據的一種會計憑證。有些會計事項如更正錯賬、調整賬項和結賬等,無法取得原始憑證,也可以根據有關賬簿中的數據資料編制記賬憑證。
因為原始憑證的來源渠道不一,其種類和格式多種多樣,難以統一,直接根據這些原始憑證登記賬簿很不方便,而且容易發生差錯。所以在記賬之前,一般應先將各種原始憑證加以整理和歸類,然后再編制記賬憑證。在記賬憑證中,應摘要說憑證則作為記賬憑證的附件。這樣做,既便于記賬,又可以防止差錯,確保了賬簿記錄的正確性。
在原始憑證上記載的經濟業務,可以歸納為以下兩種類型:一類是收款和付款業務,即直接涉及貨幣資金(現金或銀行存款)增減變動的經濟業務,例如,用現金購買辦公用品,以銀行存款償還應付購貨款等等;另一類是轉賬業務,即不涉及貨幣資金增減變動的其他經濟業務,例如,領用材料、結轉產品成本等等。為了便于識別經濟業務的性質,便于分類登記各種賬簿,記賬憑證按上述經濟業務的類別分成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三種形式。
收款憑證是用于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入業務的記賬憑證j付款憑證是用于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付出業務的記賬憑證;轉賬憑證是用于記錄不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的其他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即用于記錄轉賬業務的記賬憑證。
由于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是分別用于專門記錄某一類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所以它們又統稱為專用記賬憑證。在實際工作中,為了便于區別這三種專用記賬憑證,一般采用不同顏色的文字或紙張印刷。在一些經濟業務比較簡單的小型企業里,通常不再區分收款、付款和轉賬這三種業務,只采用一種通用格式記賬憑證,這種記賬憑證就稱為通用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按其編制方法,還可分為單式記賬憑證、復式記賬憑證和匯總記賬憑證三種。
單式記賬憑證是只反映一個賬戶內容的記賬憑證,即一項經濟業務的會計分錄涉及幾個賬戶,就要分別填制幾張這種記賬憑證。其中,只記錄借方賬戶的稱為借項(或借方)記賬憑證;只記錄貸方賬戶的稱為貸項(或貸方)記賬憑證。
復式記賬憑證是能反映一項完整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即凡屬于同一筆經濟業務的會計分錄,不論涉及幾個賬戶,一般都要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為了簡化記賬工作,還可以將記賬憑證按賬戶名稱分別匯總,編制匯總的記賬憑證,然后據以登記賬簿。匯總的記賬憑證有記賬憑證匯總表(又稱科目匯總表)和匯總記賬憑證兩種形式。這類匯總的記賬憑證,其作用與一般的記賬憑證是相同的,目的只是為了減少登記總賬的工作量,但明細賬仍應按經濟業務的發生逐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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