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賬簿的登記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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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賬簿記錄的正確性,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并遵循以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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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準確完整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入賬內,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每一項會計事項,一方面要記人 有關的總賬,另一方面要記入該總賬所屬的明細賬。賬簿記錄中的日期,應該填寫記賬憑證上的日期;以自制原始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等)作為記賬依據的,賬簿記錄中的口期應按有關自制憑證上的日 期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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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明記賬符號。賬簿登記完畢后,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并在記賬憑證的“過賬”欄內注明賬簿頁數或已經登賬的符號(如√),表示已經記賬完畢,避免重記、漏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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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書寫留空。賬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應緊靠底線書寫,上面要留有適當的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1/2。這樣,在一旦發生登記錯誤時,能比較容易地進行更正,同時也方便查賬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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