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華章教育:建造師的執業范圍
1.注冊建造師的執業范圍
建造師注冊執業印章
注冊建造師有權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法規或國務院行政主管*規定的其他業務。
2.注冊建造師擔任項目經理
注冊建造師資格是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之必要條件。建造師需按人發111號文件的規定,經統一考試和注冊后才能從事擔任項目經理等相關活動,是*的強制性要求,而項目經理的聘任則是企業行為。
3.鼓勵和提倡注冊建造師"一師多崗"
注冊建造師以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為主要崗位。但是,同時鼓勵和提倡注冊建造師"一師多崗",從事*規定的其他業務。
建造師資格類別
建造師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和二級注冊建造師。英文分別譯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級建造師具有較高的標準、較高的素質和管理水平,有利于開展國際互認。同時,考慮到我國建設工程項目量大面廣,工程項目的規模差異懸殊,各地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水平有較大差異,以及不同工程項目對管理人員的要求也不盡相同,設立了二級建造師,以適應施工管理的實際需求。實行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后,大中型項目的建筑業企業項目經理須逐步由取得注冊建造師資格的人員擔任。
一級建造師(Constructor)執業資格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建設部負責編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建造師執業資格的培訓等有關工作。
二級建造師(Associate Constructor)執業資格實行*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并組織考試的制度。建設部負責擬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愿參加的原則進行。考試內容分為綜合知識與能力和專業知識與能力兩部分。
一級、二級建造師報考人員要符合有關文件規定的相應條件。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分別獲得《*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標簽:建造師的執業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