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
嚴格執行考試招生錄取政策,并按云南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
按志愿優先原則,根據對考生材料閱檔后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志愿考生,若志愿未錄滿,錄取非志愿考生。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除患有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被醫學類各專業錄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類不能準確識別顏色者。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者;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對化學物品有過敏反應者。
由于醫學類各專業學習和就業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前提下,身體健康狀況不適者,建議不要報考,否則今后會影響在該專業領域內就業。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身體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為了便于就業,建議報考護理專業的女性考生身高在1.58米以上。
凡發現提供高考錄取材料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報省教育廳審批備案,學生退回原高考報名學校和所在地。
錄取工作中經省招辦調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區生源計劃的,學校有權將該地區的計劃調到生源好的地區擇優錄取,以便完成總招生計劃。
錄取工作中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嚴格按教育部、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學后按照有關政策可申請困難學生資助或獎學金,同時建立獎學金、助學金、特困生補助為一體的資助體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資助特困學生完成學業。
昆明衛生職業初期擬開專業
中醫骨傷、針灸推拿、護理助產、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口腔修復工藝專業,藥劑專業。
*專業建設及專業增設原則
堅持以"服務為宗旨,就業為導向"的建設原則,客觀分析我校初期已有專業實際情況,掌握醫學及相關行業的發展動態和醫學相關崗位(崗位群)的人才需求,遵循醫學教育和高職教育規律,參照《*高職高專院校指導性專業目錄》,使*專業規劃與的總體發展戰略目標相一致.
根據我校優勢和市場需要,不斷擴大專業。2011至2015年,在初期開設5個專業基礎上增設4個新專業。初步建立起以護理、中醫骨傷、針灸推拿專業為主體的多專業協調發展格局。
骨干專業建設
將以護理專業﹑中醫骨傷專業﹑針灸推拿專業﹑中藥專業為骨干專業。利用4~5年時間,在師資力量的配置和實驗、實踐、實習基地設備設施的投資等方面加大力度,同時穩步改造傳統專業,拓寬適應面,以適應新領域對醫療職業技術人才的需求。
特色專業建設
結合我校自身特點和優勢,骨傷高專將把中醫骨傷專業和針灸推拿專業建設成我校的特色專業,培養的學生在知識、能力、素質等方面明顯優于同類院校相同專業的學生。
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收費,遵循屬地原則,具體收費標準按照云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收費。學費標準:8000元/年(學費若有變動,以學校所在地發展改革委審批的為準。在招生簡章或入學須知上有明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