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言之:資格證是從業資格,導游證是上崗許可。
性質不同
導游人員資格證書是標志某人具備從事導游的證書;而導游證則是標志準許某人從事導游職業的證書。前者是表明某人具備導游職業的資格,而后者表明某人獲準從事導游職業。
頒證機構不同
導游人員資格證書是由國務院旅游行政*或國務院旅游行政*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旅游*頒發;而導游證則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旅游*頒發。
領取程序不同
導游人員資格證書是參加導旅人員資格考試并合格后,向旅游行政*領取;而導游證則必須是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并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在導游服務公司登記后,方可向旅游行政*領取。
作用不同
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僅僅是表明持證人具備了從事導游職業的資格,但并不能實際從事導游職業;而導游證則表明持證人可以實際從事導游職業。前者是從業的資格;后者是從業的許可。
期限
導游人員資格證書沒有期限規定;而導游證是有期限規定的,即《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二款規定:"導游證的有效期限為3年。"導游證待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滿后繼續從事導游活動的,應當在有效期限屆滿3個月前,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旅游行政*申請辦理換發導游證手續。臨時導游證購有效期限長不超過3個月,并不得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