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云南經貿外事職業
二、學校代碼:14212
三、學校地址:
1.云南經貿外事職業楊林校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職教新城長松園1號路);
2.云南經貿外事職業海口校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海口街道400號)。
四、辦學類型與層次:云南經貿外事職業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招收專科層次學歷教育資格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校。
五、學歷證書:學生達到畢業資格審核條件后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普通高校畢業證書,同時上報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
招生專業
設有海口、楊林2個校區,校園占地729.95畝,建筑面積65萬平米,教*研儀器價值4379萬元,建成校內實踐基地42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114個;設二級(系)10個,有高等職業教育專業53個
錄取規則
1.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的各項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同一志愿考生按照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的原則擇優錄取。
2.專業志愿以"專業志愿優先"為原則,優先滿足專業志愿靠前的考生。對相同專業志愿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缺額專業錄取;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3.藝術類錄取我校使用考生所在省統考成績。凡專業考試及文化考試均達到所在省藝術類專科錄取線的學生,原則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4.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5.對符合考生所在省區照顧條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我校予以認可。對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專業時以總分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