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報名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有湖南省戶籍的考生要符合下列3個條件:
1.遵守*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外省戶籍的考生,屬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必須符合上述條件1-3,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報名信息采集
(一)考生身份證上的信息(包含照片、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住址、簽發機關等)由各報名點用身份證閱讀機具直接通過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采集。其他相關信息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登錄采集報名信息的網站,憑登錄卡上的報名順序號和密碼,進入網上采集系統,按照有關要求輸入。報名期間,考生可以隨時登錄網站修改個人信息(身份證上的信息除外)。上網地點由考生自行選定或由報名點統一安排。
考生《報名登記表》須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在報名日期截止之前應如實、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并認真核實,報名日期截止之后不再修改。未按要求在規定地方報名、不在《報名登記表》上簽名確認或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報名信息差錯,從而影響今后考試、志愿填報、錄取、學籍注冊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上報名信息采集的工作流程及有關要求詳見《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報名信息采集工作實施方案》。
(二)考生評語由各報名點依據考生《報名登記表》(草表),采用鍵盤錄入方式采集。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信息由報名點負責采集。
(三)市(州)招生考試*負責對各縣級招生考試*采集的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校驗,藝術類考生的終數據于2019年11月20日前報我院,其他考生的終數據(少年班的報名數據除外)于2019年12月10日前報我院。
報名資格審查
(一)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會同基礎教育*負責資格審查。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準備好考生名冊(含數據庫),送基礎教育*審核簽名蓋章后,留檔備查。
(二)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會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負責資格審查。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分類準備好考生名冊(含數據庫),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或人力資源與社會*審核簽名蓋章后,留檔備查。
(三)往屆畢業生的報名資格審查由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負責。報名點須認真審核查驗往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原件的真偽,并將畢業生證書復印件按普高和中職分類后,由所在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留檔一年備查。
(四)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報名由縣(市、區)招生考試*負責資格審查。普通高中畢業生除提供學籍證明外,還須提交其父母在當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證(含就業狀況信息、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等證明材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須提交學籍證明。畢業證書復印件和父母居住證明等材料,交所在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留檔一年備查。
(五)考生報名資格的終審由市州招生考試*負責,報名資格終審須在報名數據提交之前完成。
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高考報名工作的領導。各地要嚴格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研究制定本地報名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以及與報名資格審查相關*的協調工作。要大力宣傳相關政策,特別是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我省高考的政策規定,加強對報名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對考生的指導,著力解決往年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認真細致、規范操作,切實做好報名信息采集工作。各報名點要組織考生嚴格按照報名系統的程序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輸入有關報名信息,完成報名手續。針對往年在考生基本信息采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強各環節的管理,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責任到崗到人。信息采集完成后,要組織考生本人對系統生成的報名登記表進行認真校對并簽名確認,任何機構和個人(含考生所在學校及報名點)不得代替考生簽字。
(三)做好考生報名服務,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各中等教育學校要本著服務考生的宗旨,采取多種措施做好考生報名服務工作。要做好政策宣傳解讀,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宣傳、解讀2020年高考報名政策和規定,及時對考生報名工作進行指導,營造良好報名環境。
(四)嚴格審查、強化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實行"誰審查,誰負責"。各級招生考試*要按照報名條件和報名辦法,積極協調有關*,嚴格審查各類考生資格,杜絕往屆生以應屆生或應屆生以往屆生名義報名,杜絕考生重復報名,杜絕不符合對口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考生報考對口招生考試,杜絕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報名,杜絕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弄虛作假報名,杜絕冒名頂替者和其他不符合條件者報名;加強跨市(州)、跨縣(市、區)的考生報名管理,杜絕違規報考。資格審查實行問責制,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追究主管負責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將取消相關報名點下一年度組織高考報名的資格。
1."科類"欄,考生根據自己報考的科類分別選定"文科類代碼-11"、"理科類代碼-15"、"職高對口類代碼-81"。
2."考生號"欄,由10位數組成。、二、三、四位數為市州縣行政區代碼,考生根據自己所屬市州縣行政區選定其代碼;第五、六位數為考生報考科類(藝術類、體育類考生不按考生號確定科類,考生可選擇文科類或理科類報考,然后按照參加各類專業考試的成績來確定科類特征),第七、八、九、十位為順序號(以縣為單位編排,由報名點發放)。
3."學籍號"欄,由12位、16位或者19位數組成。僅限于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以及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填寫自己的學籍號,考生根據自己學籍號的實際位數填寫。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填寫19位的國網學籍號(沒有國網學籍號的可以填寫12位的省網學籍號),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填寫16位的國網學籍號。
4."姓名"欄、"出生日期"欄、"身份證號碼"欄、"性別"欄、"民族"欄由報名點用身份證閱讀機具讀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獲取相關信息。"民族"欄各民族代碼分別為:漢族-01,蒙古族-02,回族-03,藏族-04,維吾爾族-05,苗族-06,彝族-07,壯族-08,布依族-09,朝鮮族-10,滿族-11,侗族-12,瑤族-13,白族-14,土家族-15,哈尼族-16,哈薩克族-17,傣族-18,黎族-19,傈傈族-20,佤族-21,畬族-22,高山族-23,拉祜族-24,水族-25,東鄉族-26,納西族-27,景頗族-28,柯爾克孜族-29,土族-30,達斡爾族-31,仫佬族-32,羌族-33,布朗族-34,撒拉族-35,毛難族-36,仡佬族-37,錫伯族-38,阿昌族-39,普米族-40,塔吉克族-41,怒族-42,烏孜別克族-43,俄羅斯族-44,鄂溫克族-45,崩龍族-46,保安族-47,裕固族-48,京族-49,塔塔爾族-50,獨龍族-51,鄂倫春族-52,赫哲族-53,門巴族-54,珞巴族-55,基諾族-56,其他-57,穿青人-59,外血統-98。
5."政治面貌"欄,指"中共黨員"、"預備黨員"、"共青團員"、"非黨團員",考生根據自己的屬性選定。
6."考試語種"欄,指"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7."對口類別"欄,只限于部分考生選定。有關代碼為:運動訓練專業、民族傳統體育專業-33,西藏內地班考生-36,報考少年班考生-39。
職高對口考生的對口類別代碼分別為:師范類-71,種植類-72,養殖類-73,機電類-74,電子電工類-75,計算機應用類-76,建筑類-77,旅游類-78,醫衛類-81,財會類-82,文秘類-83,商貿類-84,英語類-85,音樂類-91,美術類-92,服裝類-93。
8."考生類別"欄,指"城市應屆"、"農村應屆"、"城市往屆"、"農村往屆",城市與農村是指考生的戶籍類別(2015年12月31日戶籍制度改革之前的戶籍類別)。同等學力考生的類別一律按往屆填寫,其他考生根據自己的屬性選定。
9."畢業類別"欄,指"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 "技工學校"、"同等學力"等,考生根據自己的屬性選定。
10."畢業學校"欄,考生選定本人畢業學校代碼,同等學力考生和在外縣寄讀的應屆生選定各地編定的中學代碼。
11."畢業班級"欄,考生填寫自己所在學校的畢業班級代碼,社會考生和往屆生此欄可不填。
12."是否殘疾考生"欄,如是殘疾考生必須準確填寫殘疾人證號。
13."是否少數民族聚居地"欄,只限于少數民族聚居鄉、自治縣、自治州的考生填寫。
14."是否少數民族過半縣"欄,只限于少數民族過半縣的考生填寫。
15."戶籍所在地"欄,考生填寫自己本上的住址。
16."本人簡歷"、"有何特長"、"何時何地受過何種獎勵或處分"等欄目,由考生據實填寫。
藝術體育類專業考生填報的補充說明
1."專業考試類別"欄,只限于參加藝術、體育等各類專業考試的考生(含職高考生)選定。有關代碼為:音樂類-01,美術類-02,體育類-03,表演類(服裝表演)-04,播音與主持類-05,編導類-06,表演類(戲劇表演)-07,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08,舞蹈類-09,攝影攝像類-10,服裝類-11。其中服裝類只允許報考對口招生考試的考生選定,體育類、表演類(服裝表演)、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表演類(戲劇表演)、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舞蹈類、攝影攝像類只允許報考*統考的考生選定。
2."專項或主科"欄,只限于參加全省體育、音樂專業統考的考生選定。
體育考生選定自己的專業技術項目,有關代碼為:籃球-01,足球-02,排球-03,乒乓球-04,體操-05,武術-06,藝術體操-07,田徑:跳高-08、跳遠-09、三級跳遠-10、撐桿跳高-11、鉛球-12、鐵餅-13、標槍-14、200米-15、400米-16、800米-27、1500米-17、跨欄-18,游泳:自由泳-19、仰泳-20、蛙泳-21、蝶泳-22,健美操-23,羽毛球-24,網球-25,跆拳道-26。考生只能在上述項目中選取其中一項,不能不選,不能多選。
音樂考生選定自己的主科,有關代碼為:聲樂(美聲唱法)-40,聲樂(民族唱法)-41,聲樂(流行唱法)-42,鋼琴-43,作曲-44,器樂:手風琴-45、電子琴-46、小提琴-47、中提琴-48、大提琴-49、弦貝司-50、單簧管-51、雙簧管-52、大管-53、圓號-54、小號-55、長號-56、薩克斯-57、二胡-58、琵琶-59、揚琴-60、古箏-61、竹笛-62、瑣吶-63、笙-64、長笛-65、其他樂器-66。考生只能在上述科目中選取一科,不能不選,不能多選。其中美聲唱法、民族唱法和流行唱法是指音樂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時,主科為聲樂的考生,在考試演唱曲目時所使用的唱法。
3."輔項"欄,只限于參加全省體育專業統考的考生選定。體育輔助技術項目有關代碼為:籃球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31,排球傳球墊球-32,足球運球繞桿射門-34,游泳-35。考生只能在上述四個輔項中選擇一項考試,考生在選擇輔項時不得選擇與其所報專項相近或相同的項目,即籃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籃球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排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排球傳球墊球,足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足球運球繞桿射門,游泳專項的考生不得選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