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啦!2016年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延長至7月15日18:00,之前沒趕上報名的考生可要抓緊時間報名了哦。報名入口:報名人員須通過*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稅協”)官網()上的“*稅務師考試報名系統”,或直接登錄 網站(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考試時間不變,還是安排在2016年11月12日—13日,仁和會計提醒大家提前做好復習備考工作哦,預祝各位考試順利!備考過程中有任何疑問都可以點擊咨詢在線客服>>>
以下是中稅協公告詳情:
鑒于2016年度*稅務師考試報名期與全面推進營改增試點、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相重合,很多有意報考稅務師人員無暇報名,同時有的應屆畢業生由于尚未選定工作地點而不能確認稅務師考試考點。應廣大考生的要求,經研究決定, 2016年度*稅務師考試報名截止日期,由2016年6月25日18時延長至7月15日18時;*申請截止日期相應延長至7月10日18時,申請人員提出申請后,請及時關注審核結果,以免延誤報考。
報名人員如有問題或特殊要求,請撥打熱線電話:010-68410487、68451149(工作日9:00-18:00)。
更多報名注意事項參考原報名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師制度暫行規定〉和〈稅務師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發[2015]90號)(以下簡稱90號文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201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82號),2016年度*稅務師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將于2016年11月12日至13日舉行,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科目、考試大綱
(一)考試科目為五科,即:《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涉稅服務實務》。
(二)《*稅務師考試大綱(2016年)》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審定,由*注冊稅務師協會發布。
二、考試報名條件
*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稅務師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門類*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門類*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
(二)取得經濟學、法學 、管理學*門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取得其他*門類*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在本年度考試前可取得經濟學、法學 、管理學*門類*本科學歷(學位)的應屆生可以報名考試。
以前年度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試報名程序
報名人員須通過*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稅協”)官網()上的“*稅務師考試報名系統”,或直接登錄網站(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程序分為注冊并填寫報名信息和交費兩個環節。報名人員可以選擇全科或分科報考。
(一)注冊并填寫報名信息
1.報名人員應于2016年5月25日09:00至6月25日18:00(報名系統每天24小時開放),登錄報名系統,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首次報名人員,先完成注冊,然后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2寸免冠證件照片和*教育行政*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在校生須提供學生證)等信息。
非首次報名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報名,如相關信息發生變動,應做相應修改。
2.報名人員在交費前須認真核實報考信息,交費成功后,不得再做修改。
(二)交費
1. 每科次考試費¥98元。
2. 報名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進入交費環節,通過網上支付交納考試費。交費成功后,除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可以修改外,其他信息不能更改。錯報、誤報責任自負,考試費不予退還。
3. 交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15日18:00。
四、考試方式
五個科目考試均采用計算機閉卷考試方式(簡稱“機考”),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
考試系統預裝8種輸入法:微軟、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等拼音輸入法,以及王碼、極品、萬能五筆輸入法。
五、考試時間
(一)考試時長:150分鐘/科。
(二)考試時間:2016年11月12日—13日
12日上午9:00-11:30 稅法(一)
12日下午13:00-15:30 稅法(二)
12日下午16:30-19:00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13日上午9:00-11:30 財務與會計
13日下午14:00-16:30 涉稅服務實務
六、考區設置
考區原則上設在省會城市以及考生較為集中的地級以上城市,詳見報名系統。
七、考試用書
根據《*稅務師考試大綱(2016年)》,稅務師考試用書編委會編寫五個科目的考試用書,由*稅務出版社出版,擬定于6月中旬發行。
八、準考證打印
考試報名人員應當于2016年11月4日09:00至11月13日15: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九、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一)五個科目試卷卷面分滿分均為140分。答卷由*稅務師評價與考試委員會(簡稱“考試委”)辦公室組織評閱。
(二)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經*稅務師考試專家委員會認定,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確定,由*注冊稅務師協會發布。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打印成績單。
(三)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5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5個)科目的考試并合格,可取得稅務師證書;*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按90號文件規定,原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即2013、2014年度考試有效成績分別順延至2017、2018年度。
咨詢電話:0755-66691601、鐘老師:18680670931
信息來自【深圳龍華新區仁和會計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