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各單位、各級團組織:
當前廣州開發區正搶抓機遇、乘勢而上,推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青年是我區建設的生力軍和社會實踐的骨干,“立足崗位、建功成才”已成為全區青年的主旋律。開發區*次黨代會提出的“建設新城區,爭當排頭兵”宏偉目標,是全區青年行動的指南,也是全區青年實現抱負、施展才華的廣闊舞臺。廣大青年要倍加珍惜,胸懷大志、肩負使命、不畏艱辛、磨練自己,把個人價值的實現與開發區建設發展大業緊密結合起來,努力成為勤于學習、善于創造、甘于奉獻、奮發成才的模范。
培養造就一大批先進青年,創造“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生動局面,是開發區事業繼往開來的關鍵之舉、長遠之策。為了更好地讓全區青年在開發區各項事業中施展才華、奉獻青春,廣州開發區組織部和共青團廣州開發區委員會決定開展“2004’廣州開發區青年”評選活動。通過活動在廣大青年中選樹典型,集中反映開發區青年“勤于學習、善于創造、甘于奉獻、奮發成才”的風采,進一步營造“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文化環境。
歡迎全區各單位積極推薦優秀青年參選。請各級團組織積極發動優秀青年報名參選,配合推優。具體評選細節請見方案。
推薦報名截止日期:2004年4月10日。
聯系人: 溫紅宇 姜迎新 黃斌
聯系電話:82212149 82218251,傳真電話:82212149
廣州開發區“青年”評選活動方案
一、評選目的
1、宣傳開發區青年典型“勤于學習、善于創造、甘于奉獻、奮發成才”的風采;
2、激勵開發區青年在各自崗位,艱苦奮斗、自強不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奮發成才;
3、進一步樹立“人才強區”科學觀念,更好營造“鼓勵人才干事業、支持人才干成事、幫助人才干好事”的環境,讓更多青年在開發區建設發展事業中脫穎而出、成長成才、建功立業。
二、評選口號
1、勤學習、善創造、甘奉獻、新作為
2、新事業造就新青年,新青年成就新事業
3、建設新城區,爭當排頭兵
三、評選名額
20位正式候選人中,得票數列名的當選為“青年”,其余的獲得“青年提名獎”。
四、評選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至40周歲(截至2003年12月31日),在開發區(含蘿崗、黃陂和嶺頭地區)工作滿三年或以上青年,特別優秀的人員可適當放寬限制;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思想道德品質優秀;
3、積極投身開發區的建設發展事業,在企業管理、經濟發展、招商引資、科技創新、規劃建設、文教衛生、環境美化、綜合治理、青工維權、社區事務等方面有突出業績;
4、勤奮工作,愛崗敬業,具有優秀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
5、自覺遵守*、地方各項法律法規,模范實踐《公民道德實施綱要》;
6、熱心公益,崇尚科學,反對邪教,作風廉潔、正派。
五、活動組織:
1、主辦單位:
廣州開發區委組織部,共青團廣州開發區委員會
2、評選機構:
區黨委委員、組織部部長朱志超,管委會巡視員王晉鵬為評委會主任委員。評委由區直屬機關工委、組織部、宣傳部、政研室、經發局、社區局、計劃科技局、財政局、總工會、共青團、婦聯和先進代表等組成。報名受理和日常工作由團區委負責。
六、評選辦法與步驟
1、推薦報名(2004年1月-2004年4月上旬)
推薦人選可由單位推薦和集體推薦的方式產生。嚴格按照要求準備推報材料,按時上報。(推報兩名人選時,人選不能是同一界別;同一人選不能連續3次推報。)
2、以單位推薦和集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產生參選人員,渠道有兩種:
(1)單位或主管*民主推薦產生參選人員;
(2)集體聯名推薦(五人以上)。
推薦要求:
(1)推薦單位要對所推薦的人選進行考察,聽取所在單位和主管*領導的意見,全民投票。
(2)參選須填寫登記表一式3份,并附充分反映參選人員突出成績詳細事跡材料3份(1000-1500字,A4紙張打印),事跡簡介一份(300字左右,A4紙張打印)。
事跡材料主要以個人業績為主,尤其是近三年來的業績情況。業績反映要用量化指標,比如在招商引資方面,可用引進或參與引進的項目數量,引資規模等表示。不能用量化表示的業績,應附說明業績的有關證明資料。
(3)參選人員需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以及事跡材料中涉及資料復印件;參評人員屬企業經營者(法人代表)的,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有關完稅證明。復印件原始證明,推薦單位要負責審查、核對。
(4)推薦程序在2004年4月10日前完成,全部推薦材料交報評選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3、確定正式候選人(2004年4月中旬)
評選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所有推薦人員材料進行審核,將符合要求的人員推薦材料提交評選委,推薦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選,將被取消參選資格。
評委會根據參選人員的事跡材料進行審核篩選,提出候選個人名單,確定候選人23名,再由評選領導小組確定20名正式候選人。
4、公開征求意見(2004年4月下旬)
通過新聞媒體將20名正式候選人及其事跡簡介向社會公開,在10天內,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如遇異議,評選辦公室將協同有關*進行核實,并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提交組委會確定。對經核實確有問題的候選人,組委會將取消其正式候選人的資格。
5、投票評選(2004年4月下旬)
評委會對正式候選人進行有記名投票,并結合先期進行的各推報單位的投票結果,計算出每一位正式候選人的最終得票數。得票數列名的正式候選人,當選為“青年”其余獲“青年提名獎”。
6、總結表彰(2004年5月)
表彰及種植“廣州開發區青年林”。
七、工作要求
1、各單位和各級團組織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服務青年成長成才的高度,重視此次評選活動,積極推動評選活動有序開展。
2、各單位可通過此次評選活動,進一步總結經驗,樹立典型,推進工作的健康發展。
當前廣州開發區正搶抓機遇、乘勢而上,推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青年是我區建設的生力軍和社會實踐的骨干,“立足崗位、建功成才”已成為全區青年的主旋律。開發區*次黨代會提出的“建設新城區,爭當排頭兵”宏偉目標,是全區青年行動的指南,也是全區青年實現抱負、施展才華的廣闊舞臺。廣大青年要倍加珍惜,胸懷大志、肩負使命、不畏艱辛、磨練自己,把個人價值的實現與開發區建設發展大業緊密結合起來,努力成為勤于學習、善于創造、甘于奉獻、奮發成才的模范。
培養造就一大批先進青年,創造“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生動局面,是開發區事業繼往開來的關鍵之舉、長遠之策。為了更好地讓全區青年在開發區各項事業中施展才華、奉獻青春,廣州開發區組織部和共青團廣州開發區委員會決定開展“2004’廣州開發區青年”評選活動。通過活動在廣大青年中選樹典型,集中反映開發區青年“勤于學習、善于創造、甘于奉獻、奮發成才”的風采,進一步營造“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文化環境。
歡迎全區各單位積極推薦優秀青年參選。請各級團組織積極發動優秀青年報名參選,配合推優。具體評選細節請見方案。
推薦報名截止日期:2004年4月10日。
聯系人: 溫紅宇 姜迎新 黃斌
聯系電話:82212149 82218251,傳真電話:82212149
廣州開發區“青年”評選活動方案
一、評選目的
1、宣傳開發區青年典型“勤于學習、善于創造、甘于奉獻、奮發成才”的風采;
2、激勵開發區青年在各自崗位,艱苦奮斗、自強不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奮發成才;
3、進一步樹立“人才強區”科學觀念,更好營造“鼓勵人才干事業、支持人才干成事、幫助人才干好事”的環境,讓更多青年在開發區建設發展事業中脫穎而出、成長成才、建功立業。
二、評選口號
1、勤學習、善創造、甘奉獻、新作為
2、新事業造就新青年,新青年成就新事業
3、建設新城區,爭當排頭兵
三、評選名額
20位正式候選人中,得票數列名的當選為“青年”,其余的獲得“青年提名獎”。
四、評選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至40周歲(截至2003年12月31日),在開發區(含蘿崗、黃陂和嶺頭地區)工作滿三年或以上青年,特別優秀的人員可適當放寬限制;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思想道德品質優秀;
3、積極投身開發區的建設發展事業,在企業管理、經濟發展、招商引資、科技創新、規劃建設、文教衛生、環境美化、綜合治理、青工維權、社區事務等方面有突出業績;
4、勤奮工作,愛崗敬業,具有優秀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
5、自覺遵守*、地方各項法律法規,模范實踐《公民道德實施綱要》;
6、熱心公益,崇尚科學,反對邪教,作風廉潔、正派。
五、活動組織:
1、主辦單位:
廣州開發區委組織部,共青團廣州開發區委員會
2、評選機構:
區黨委委員、組織部部長朱志超,管委會巡視員王晉鵬為評委會主任委員。評委由區直屬機關工委、組織部、宣傳部、政研室、經發局、社區局、計劃科技局、財政局、總工會、共青團、婦聯和先進代表等組成。報名受理和日常工作由團區委負責。
六、評選辦法與步驟
1、推薦報名(2004年1月-2004年4月上旬)
推薦人選可由單位推薦和集體推薦的方式產生。嚴格按照要求準備推報材料,按時上報。(推報兩名人選時,人選不能是同一界別;同一人選不能連續3次推報。)
2、以單位推薦和集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產生參選人員,渠道有兩種:
(1)單位或主管*民主推薦產生參選人員;
(2)集體聯名推薦(五人以上)。
推薦要求:
(1)推薦單位要對所推薦的人選進行考察,聽取所在單位和主管*領導的意見,全民投票。
(2)參選須填寫登記表一式3份,并附充分反映參選人員突出成績詳細事跡材料3份(1000-1500字,A4紙張打印),事跡簡介一份(300字左右,A4紙張打印)。
事跡材料主要以個人業績為主,尤其是近三年來的業績情況。業績反映要用量化指標,比如在招商引資方面,可用引進或參與引進的項目數量,引資規模等表示。不能用量化表示的業績,應附說明業績的有關證明資料。
(3)參選人員需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以及事跡材料中涉及資料復印件;參評人員屬企業經營者(法人代表)的,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有關完稅證明。復印件原始證明,推薦單位要負責審查、核對。
(4)推薦程序在2004年4月10日前完成,全部推薦材料交報評選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3、確定正式候選人(2004年4月中旬)
評選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所有推薦人員材料進行審核,將符合要求的人員推薦材料提交評選委,推薦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選,將被取消參選資格。
評委會根據參選人員的事跡材料進行審核篩選,提出候選個人名單,確定候選人23名,再由評選領導小組確定20名正式候選人。
4、公開征求意見(2004年4月下旬)
通過新聞媒體將20名正式候選人及其事跡簡介向社會公開,在10天內,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如遇異議,評選辦公室將協同有關*進行核實,并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提交組委會確定。對經核實確有問題的候選人,組委會將取消其正式候選人的資格。
5、投票評選(2004年4月下旬)
評委會對正式候選人進行有記名投票,并結合先期進行的各推報單位的投票結果,計算出每一位正式候選人的最終得票數。得票數列名的正式候選人,當選為“青年”其余獲“青年提名獎”。
6、總結表彰(2004年5月)
表彰及種植“廣州開發區青年林”。
七、工作要求
1、各單位和各級團組織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服務青年成長成才的高度,重視此次評選活動,積極推動評選活動有序開展。
2、各單位可通過此次評選活動,進一步總結經驗,樹立典型,推進工作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