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可以考勞動關系協調員證】考慮在當地的職業認證中心或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報名。考生可選擇正規注冊機構辦理勞動關系協調員證書注冊。勞動關系協調員考試可以通過聯系當地人民社會服務*或有資格的三方培訓機構進行報名。
勞動關系協調的解決方法
發生勞動爭議時,雙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決:
1. 協商: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2. 調解:如協商不成,可向工會、勞動監察*或專業調解機構尋求調解。
3. 仲裁:調解不成或者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遵守。
4. 訴訟: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當事人提起訴訟
勞動關系協調的機制
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是促進市場經濟*勞動關系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它是*、雇主和工會就有關社會和經濟政策、勞工立法和與勞資關系有關的勞資糾紛問題進行協商、談判和合作的機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由工會組織、**和企業代表組成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主要是協調全局性或區域性勞動關系,協商處理勞動關系中的重大問題,維護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
勞動關系協調的調解流程
協商未能找到單位的,可以根據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向鎮(街)勞動爭議調解中心申請調解。
調解達成一致的,鎮(街)勞動爭議調解中心應當制作書面調解協議,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15日內,共同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審查申請,或者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確認書。仲裁審查確認調解協議合法有效的,仲裁機構應當制作調解書。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調解書規定的義務的,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關系協調的準備工作
1. 了解與爭議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與用人單位有關的規章制度;
2. 明確勞動爭議的基本事實,即勞動爭議的起因、發展過程、主要利益沖突等;
3. 對調查所得材料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判斷是非,確定雙方各自的責任,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制定調解方案和意見;
4. 召開調解委員會會議,報告調查情況,討論確定調解方案,公平公正地確定調解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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