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對口升學復讀學校 招生簡章-招收年滿17周歲
單招錄取的具體辦法及有關程序有什么要求?
答:招生院校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按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分應屆普高類考生、往屆普高類和同等學力考生、中職類考生、社會人員考生等類別,嚴格按照單招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跨類別調節計劃進行錄取、不得超計劃錄取。對于報考兩所高職院校的考生,按*志愿、第二志愿順序錄取。錄取基本程序如下: 1.單招考試結束后,招生院校按照各類別招生計劃安排及考生報考情況,分別劃定各類別考生的分專業(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有關院校根據本校實際可劃定合格線)。 2.經與考生有效溝通后確定各類別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此過程中,對放棄錄取資格或空缺的計劃,按從高分到低分原則,從同一類別考生中依順序遞補錄取考生。 3.對各類別錄取分數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進行公示,擬錄取名單須在學校官網上公示5日,公示結束后不得對擬錄取名單進行調整。 4.招生院校于2023年4月15日前將擬錄取名單等數據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特別提醒,從今年開始,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后,有關高職院校不得再進行替補錄取。 5.省教育考試院于2023年4月27日前完成全省高職單招錄取工作。單招錄取結束后,不再辦理補錄手續。錄取結束后,各高職院校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不得提前發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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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單招按照什么要求進行錄取?
答:對于普高類、中職類及同等學力考生,依據考生"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進行錄取。其中,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比重不得低于40%,具體比例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對于退役軍人、農民工等社會人員考生,依據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進行錄取。為確保生源質量,有關招生院校可根據人才選拔要求,確定文化素質成績或職業技能成績的合格標準,對于文化素質或職業技能測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單招錄取的具體辦法及有關程序有什么要求?
答:招生院校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按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分應屆普高類考生、往屆普高類和同等學力考生、中職類考生、社會人員考生等類別,嚴格按照單招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跨類別調節計劃進行錄取、不得超計劃錄取。對于報考兩所高職院校的考生,按*志愿、第二志愿順序錄取。錄取基本程序如下: 1.單招考試結束后,招生院校按照各類別招生計劃安排及考生報考情況,分別劃定各類別考生的分專業(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有關院校根據本校實際可劃定合格線)。 2.經與考生有效溝通后確定各類別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此過程中,對放棄錄取資格或空缺的計劃,按從高分到低分原則,從同一類別考生中依順序遞補錄取考生。 3.對各類別錄取分數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進行公示,擬錄取名單須在學校官網上公示5日,公示結束后不得對擬錄取名單進行調整。 4.招生院校于2023年4月15日前將擬錄取名單等數據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特別提醒,從今年開始,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后,有關高職院校不得再進行替補錄取。 5.省教育考試院于2023年4月27日前完成全省高職單招錄取工作。單招錄取結束后,不再辦理補錄手續。錄取結束后,各高職院校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不得提前發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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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四:單招通過了,還能參加高考嗎?
被告知單招錄取的考生是不能參考高考,已被試點院校錄取的考生,市招辦不在編排其準考號,考生不可再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試。而未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可再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高職單招只是比高考多一次上*的機會,給學習一般的考生一個出路。
我國高等職業院校實行單獨招生*早開始于2007年,命題主體單位由*示范性高職院校逐步擴權到*骨干高職院校、各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高等職業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內高職院校。
*后,在高考志愿模擬填報的時候我推薦你使用《蝶變志愿》進行模擬填報,蝶變志愿不僅可以根據考生的喜歡的專業進行填報,還可根據MBTI和霍蘭德性趣測試,測出適合自己的專業和職業發展方向。
單招學校招生對象是報考普通類專業的考生,需是具有參加當年普通高校百、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高中、中職畢業生。
單招和統招各有優劣勢。單招可謂是統招的捷徑,入校后和統招生沒有任何區別,只是入學的時間和途徑不一樣,而且單招考試要比統考容易很多。
當然也并不意味著人人都可以進,好的高職學校好的高職專業競爭還是比較大的,好在單招有一個好處,如果你沒有通過高職單招考試,還可以繼續復習參加普通高考。
高職單招按照什么要求進行錄取?
答:對于普高類、中職類及同等學力考生,依據考生"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進行錄取。其中,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比重不得低于40%,具體比例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對于退役軍人、農民工等社會人員考生,依據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進行錄取。為確保生源質量,有關招生院校可根據人才選拔要求,確定文化素質成績或職業技能成績的合格標準,對于文化素質或職業技能測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