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關鍵字:哪有二級建造師培訓學校)佛山哪有二級建造師培訓學校,需要哪些條件,上課的形式是怎樣的,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有什么區別??
一、 培訓方式:(系統精講+考前串講+考前沖刺)
講:對考試大綱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要求進行系統講解,幫助考生掌握考試大綱的基本要求。
圈:圈出考試用書的重點和考點,為考生縮小復習的范圍。
練:通過案例和習題練習與講解,使考生清晰解題思路,掌握考試技巧,提高應試能力。在學員參加系統精講培訓班及對考試用書進行了深入復習的基礎上,通過權威專家對考試用書每一章節各知識點的串講以及仿真試題練習、講評,使學員查遺補漏,提高應試能力。
講:對考試大綱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要求進行系統講解,幫助考生掌握考試大綱的基本要求。
圈:圈出考試用書的重點和考點,為考生縮小復習的范圍。
練:通過案例和習題練習與講解,使考生清晰解題思路,掌握考試技巧,提高應試能力。在學員參加系統精講培訓班及對考試用書進行了深入復習的基礎上,通過權威專家對考試用書每一章節各知識點的串講以及仿真試題練習、講評,使學員查遺補漏,提高應試能力。
二、培訓科目: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三、精講班收費標準: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元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元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元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元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元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元
本公司鄭重承諾沖刺班*
二級建造師報考條件
㈠ 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含專業證書)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2年;
2.具備其他專業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5年;
3.40歲以上,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15年。
㈡ 符合報名規定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相應科目:
1.已取得《建筑施工企業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并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筑施工企業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并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的考試。
㈢ 已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另一個專業的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1.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含專業證書)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2年;
2.具備其他專業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5年;
3.40歲以上,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15年。
㈡ 符合報名規定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相應科目:
1.已取得《建筑施工企業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并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筑施工企業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并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的考試。
㈢ 已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另一個專業的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報名方式
報名地址:佛山禪城區汾江中路20號2樓
電話:
學校詳情請進入:/pxjg/
一級建造師與二級建造師的區別
1.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承擔的工程項目規模是不一樣的!一級承擔所有的工程;二級只可以承擔群體工程10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單體工程:3萬平方米以下的.
2.公司是一級資質,就是二級的證書也一樣可以擔任項目經理,但不是所有的工程均可以擔任,只能承擔群體工程10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單體工程:3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一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中規定的特級、一級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二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逐步由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
1.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承擔的工程項目規模是不一樣的!一級承擔所有的工程;二級只可以承擔群體工程10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單體工程:3萬平方米以下的.
2.公司是一級資質,就是二級的證書也一樣可以擔任項目經理,但不是所有的工程均可以擔任,只能承擔群體工程10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單體工程:3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一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中規定的特級、一級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二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逐步由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