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nt;"> 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錄取辦法
portant;"> 學校將本著"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錄取工作。
portant;"> 1、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劃定錄取控制線,在線上考生按照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錄取。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招生信息網公示。
portant;"> 2、學校在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后,在四十八小時內聽取考生本人意見,考生本人也應及時與我校招生處取得聯系并明確自己是否辦理擬錄取手續。對下述條件之一者,學校將不予錄取:①考生檔案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者;②考生及家長明確要求放棄錄取者;③不服從學校錄取專業調整者;④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與學校取得聯系或未及時辦理擬錄取手續者。
portant;"> 3、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招生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經省教育廳批復后正式錄取并辦理有關手續和發放錄取通知書。
portant;"> 4、錄取結束后,學校不再辦理任何退檔、轉檔(學)手續。凡被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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