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老師職責
一、認真貫徹*幼教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努力做好班級工作,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得到發展。
二、始終把養成教育貫穿于幼兒的一日生活之中,結合本班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個體差異,貫徹二期課改精神,安排教育內容;制定班級教育工作計劃,并有計劃有秩序地組織實施,開展各類教育活動。
三、觀察、分析并記錄幼兒的發展情況,做好各項活動的記載和效果記錄。積累經驗,找出差距,研究改進措施,不斷提高保教質量。
保育員職業定義
在托幼園所、社會福利及其他保育機構中,從事兒童基本生活照料、保健、
自理能力培養和輔助教育工作的人員。
職業技能等級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
職業能力特征
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熱愛兒童,有責任心,有一定的語言表達和組織能力,
觀察力敏銳,身體靈活
保育員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①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②或相關專業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
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
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