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使用單位管理層中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員或者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員。
根據*市場監督管理總局TSG Z6001—2019《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新版《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證書A1-A8,統一合并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證書,項目代號為A,即:特種設備安全管理A證。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證,項目代號A,由*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由各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考核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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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加強培訓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安全法規知識、專業理論知識、實際操作技能、規章制度與操作規程(含維養規范)。培訓應有計劃、有教師、有教材、有考試、有記錄。
(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質監*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后,方可上崗。有關注意事項如下:
1、程序:報名→考試→申證→受理→審核→發證
(考試機構) (質 監 部 門)
2、考試機構:質監*指定。海南省質監局指定的考試機構是省鍋檢所。
3、報考:符合上述(二)所列基本條件的,持相應證明資料和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張,向考試機構報名,并填寫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