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衛校學校始建于1959年,原為株洲衛生學校,1987年改建為株洲中醫學校,隸屬省衛生廳。1989年更名為湖南省中醫藥學校。1998年晉升省級重點中專,2000年躋身*8所重點中醫藥學校行列。在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形勢下,為順應中醫藥高等教育發展的需要,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分別于2004年5月17日和6月18日先后行文,批準在原湖南省中醫藥學校的基礎上設置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株洲公辦衛校,醫學專業招生要求,報名條件(,報名方式,報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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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是 2004 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由湖南省衛生計生委、湖南省教育廳管理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地處*民族始祖炎帝神農氏陵寢地、中南地區重要交通樞紐--株洲市,正在建設的新校區距長沙僅 30 分鐘車程,是湖南省中醫藥實用型技能性人才的主要培養基地。
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株洲衛校)招生計劃及專業錄取的要求和限制
(五)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以各省(市、區)招生管理*向社會公布的為準,同時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也將在網上予以公布。錄取過程中,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在各省(市、區)招生管理*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六)所有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助產專業限招女生,其它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七)招生體檢工作具體按《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
錄取原則、錄取專業安排及錄取結果的公布
(八)錄取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紀檢監察*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
2、錄取工作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辦理,即先錄取報考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志愿的考生,若*志愿錄不滿時,再錄取第二志愿;
3、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安排專業;學校投檔線分遇多名考生同分時,分別按語、數、外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則錄取;
(九)認可各省(市、區)招生辦有關加試科目成績、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
(十)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通過校園網及時公布錄取信息。考生可通過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咨詢電話查詢錄取結果,也可在本省市招生*公布的網站上查詢。考生的錄取通知書,學校根據考生提供的地址用專用特快專遞寄發。
收費標準及證書頒發
(十一)學費將嚴格按湖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執行,實行公示收費。
(十二)學生公寓根據住宿人數與設施,收費標準為600--1200元/生年(由學校統一安排)。
(十三)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向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還可向學校申請勤工助學崗位。
(十四)學校建立完備的獎學、助學金制度
1、家庭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省級獎助學金;
2、學校每年對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獎勵。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與多家企業、醫院簽定了合作辦學協議,與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藥房、益豐大藥房、秀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臺灣羅麗芬集團等合作開辦有"訂單班";與廣州美萊醫院開展了醫學美容技術專業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與附屬*醫、湖南盛康等開展了多種形式的聯合人才培養;與省人民醫院、省兒童醫院、湘雅附二醫院合作開展"ICU"、"呼吸師"、"造口護理"等專科護士人才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