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招生簡章暫時還未公布,可以參考往年的。
錄取規則
(一)學校招生工作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的志愿和投檔成績為依據,公開公正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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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單獨招生按應屆普高(含社會人員)、應往屆中職(含普高往屆生)和農村經營管理(村干部定向)三類考生分別組織命題考試。對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的測試內容為文化素質(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直接采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內容為職業適應性和職業發展潛能等)。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成績占比為6:4;對社會人員考生采用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本次單招考試)成績。體育特長生除按考生類別參加相應的筆試測試外,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育特長生項目測試,較后按總成績(我校單招考試成績占40%,體育專項測試成績點60%)按一定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學校根據單招考試合成成績排序,分批次提出擬錄取入圍名單,經與考生有效溝通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對放棄錄取資格或空缺的計劃,根據考生類別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錄取。學校根據各專業錄取人數進行補錄取。
(三)學校統招采取遠程網上錄取方式,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規定的范圍之內,具體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的要求為準。對就讀態度不明朗,或在錄取期間無法聯系上的考生,我校有權不予錄取。
(四)錄取專業時,原則上按考生填報的第幾專業志愿為依據予以錄取,也可以根據報考情況適當調劑錄取。對服從調劑的考生可在征求考生意愿的情況下錄取到其它專業。
(五)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加分提檔。
(六)應用人單位用工需求,為順利就業,助產專業建議女生報考,其他專業無男女比例要求。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健康委員會、*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七)婁底市村干部定向培養生(農村經營與管理)專業只限婁底籍*考生報考,年齡32周歲以下。對報考考生實行單獨命題,不分考生類別,按考試成績依次錄取。
(八)學校可根據單獨招生專業錄取情況適時調整錄取政策,對生源不足的專業,可在一定范圍內限定考生重新申報專業,按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