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介紹
法學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法規,熟悉國際法,能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法律服務*,從事法律工作和服務的高級專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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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要求
1.掌握法學各*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
2.掌握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
3.了解法學的理論前沿和法制建設的趨勢;
4.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
5.具有運用法學知識去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的能力。
學制
2.5年 函授
主干課程
本專業開設的主要課程有:*英語、法理學、*法制史、憲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學、商法總論,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等。
畢業證與學位證
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后,頒發承認學歷的本科(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條件者可授予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