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工程2022年收費標準
章 總則
條 根據《*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繼續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有關規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為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代碼、類型與地址。
學校名稱:湖南交通工程
學校代碼:13924
辦學類型:*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的民辦應用型本科院校
地 址: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解放大道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 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和有關職能*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 招生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有關職能*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專業計劃及招生專業要求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根據上級主管*下達的招生計劃,會同有關*合理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經院務會研究,報上級主管*審核備案,并將上級主管*批準的生源計劃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2021年學校共有31個本科專業、15個專科專業面向*招生,詳細招生計劃請查閱學校2021年招生計劃一覽表或各省考試院印制的招生計劃專輯。
第七條 語種要求:學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八條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及畢業證發放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實施。
第十條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優先錄取志愿考生,如志愿未錄滿時,接受非志愿考生。錄取時,按照"專業清、志愿清"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分數級差。錄取專業不能滿足考生志愿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生源省份沒有統一規則的,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三個科目的成績高低順序進行錄取。
第十一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及身體條件的要求,除專業錄取要求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原則上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畢業證發放:達到本科培養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湖南交通工程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文憑;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達到專科培養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湖南交通工程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文憑。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三條 本科:文科類專業23980元/年;工科類專業25980元/年;藝術類專業29980元/年。
專科:文科類專業19980元/年;工科類專業21980元/年.
第十四條 學校建立獎、貸、助、勤、補等多渠道較完善的資助體系。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同時,學校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學、特困補助等措施予以資助。學校倡導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鼓勵學生通過獲得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完成學業。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和學校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和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的,移送相關*調查處理。
第六章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第十六條 學校招生咨詢*:招生就業處;通訊地址為: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湖南交通工程
郵政編碼:4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