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轉入的自考生如何辦理轉入手續(xù)
(1)考籍轉入辦理程序
①考生在轉出省辦理轉考申請后,轉出地省級考辦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及合格成績、遵循規(guī)定標準,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教育部"轉考平臺"。山東省教育考試院從"轉考平臺"接收轉入電子檔案。
②轉入電子檔案經山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無誤后,公布在"山東教育考試公眾信息服務平臺"。考生本人登錄并查詢到轉入信息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轉入地的地級考辦進行現場確認。
③轉入手續(xù)辦理完成后,山東省教育考試院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轉考平臺",轉出地省級考辦據此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tài)進行變更。轉考完成。
(2)考籍轉入辦理要求
①轉入電子檔案信息以轉出地省級考辦通過"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
②轉考考生應當按山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專業(yè)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考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替換關系的按照山東省有關文件執(zhí)行。
③轉考考生應當在山東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山東省申辦畢業(yè)手續(xù)。
④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及轉入地準考證,到轉入地的地級市考辦,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場確認,并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考入)登記表》上簽字。
(3)考生違反"考籍轉入辦理程序"和"考籍轉入辦理要求"的,電子檔案退回轉出地省級考辦。
(4)2015年12月31日前成績已轉入山東的考生,不需要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需要查詢2015年12月31日前省際轉考(轉入)信息的考生,在打開"山東教育考試公眾信息服務平臺"的登錄頁面后,直接點擊"查詢轉入成績"即可,無需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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