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六條 2019年學校面向多個省(市、區)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均以各省(市、區)招生公布的信息為準。生源分布在湖南、內蒙古、遼寧、山西、江西、福建、廣東、廣西、貴州、云南、海南、重慶、四川等16個省份。招生專業及專業方向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口腔醫學技術、眼視光技術、醫學美容技術、護理、護理(康復護理方向)、護理(老年護理方向)、護理(德語方向)、助產、藥學、中藥學、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技術、醫療設備應用技術、衛生信息管理、醫學影像技術、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等19個。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將通過學校網站、學校微信平臺和學校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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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繼續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九條 在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職高對口類分類錄取。
第十條 我校除助產專業限招女生外,其它專業考生均無男女比例要求;所有專業要求考生身體健康,但無身高體重要求。
第十一條 根據各省(市、區)教育考試院規定設置投檔比例。
第十二條 高考成績達到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學校嚴格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對實行志愿順序的省份,在志愿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志愿線上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志愿報考我校的線上考生。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考生所在省(市、區)教育考試院關于志愿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原則上按照公布的各專業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
第十四條 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擇優錄取,即優先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若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分別按照其第二、第三等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各專業均無專業加試要求和相關科目成績特殊要求;考試語種不限,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七條 對省教育考試院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
第十八條 除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工作結束后,考生可登陸我校網站或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查詢錄取結果。
第五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根據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及各項代收費等費用,詳情將在學校招生網和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二十一條 在校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享受獎學金(8000 元/年.人)、勵志獎學金(5000 元/年.人)、助學金(一等助學金 4000 元/年.人、二等助學金 3000 元/年.人、三等助學金 2000 元/年.人)、學校獎學金(一等獎學金 1000 元/年.人、二等獎學金 700 元/年.人、三等獎學金 400 元/年.人)。另我校設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并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合理安排勤工助學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