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8年省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培訓辦班計劃申報登記工作的通知
閩委組通〔2007〕91號 省直各單位組織人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扎實推進新一輪大規(guī)模培訓干部工作,進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訓的質量,根據省委印發(fā)的《2007-2010年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訓規(guī)劃》和《福建省規(guī)范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單位培訓辦班管理暫行辦法》,現就做好2008年省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培訓辦班計劃申報登記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登記內容 省直各單位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省級以上黨委、*有關工作*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擬于2008年舉辦的面向本單位本系統和管理相對人的培訓辦班計劃。 二、申報登記辦法 省直各單位應認真填寫《省直機關、事業(yè)單位2008年培訓辦班計劃登記表》,于2008年1月底前分別上報省委組織部和省人事廳。其中,涉及廳處級領導干部的有關培訓班次報省委組織部干部教育處,涉及公務員初任培訓、科級及科級以下公務員任職培訓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等有關班次報省人事廳考核獎懲培訓處。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于2008年2月底前匯總并審核公布。 三、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單位培訓辦班計劃的上報、登記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對所屬事業(yè)單位培訓辦班工作的指導、檢查,發(fā)現未申報登記、公布的培訓班,應及時予以糾正;出現嚴重違規(guī)違紀的問題,要嚴肅處理,并予以通報。 2、凡未經申報登記、公布的培訓班,財政、物價*不予核準收費項目,單位和個人可以拒絕參加,有關單位不予報銷培訓費用。 3、各單位在申報登記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報省委組織部干部教育處(聯系電話: 0 和省人事廳考核獎懲培訓處(聯系電話: 0) 附件:省直機關、事業(yè)單位2008年培訓辦班計劃登記表 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福建省人事廳 二00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