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鑒定對象
凡在我省或我省在外從事保健按摩職業的在職職工和社會各類人員應參加培訓、鑒定。
二、申報條件
1.凡從事按摩工作連續二年以上或學徒期滿、或經正規初級按摩師技能培訓后取得畢(結)業證書的人員可申報初級按摩師職業技能鑒定。
2.凡從事按摩工作連續七年以上或取得本工種初級《技術等級證書》后在本工種連續工作五年以上,或取得本工種初級《技術等級證書》后,經正規中級按摩師技能培訓取得結(結)業證書的人員,可申報中級按摩師職業技能鑒定。
3.凡從事按摩工作連續十二年以上,或取得中級按摩師等級證書后在本工種連續工作五年以上,或取得中級按摩師技術等級證書后,經正規高級按摩師技能培訓,取得畢(結)業證書的人員,可申報高級按摩師的職業技能鑒定。
三、鑒定的依據和試題
按摩師職業技能鑒定以原勞動部《*職業技能標準》和《*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為依據,試題統一從省試題庫提取。鑒定內容分技術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兩種形式。
四、鑒定的組織實施
本次全省按摩師職業技能鑒定由勞動廳、省殘聯負責組織協調。按隸屬關系,初、中級鑒定工作由各地市勞動局、殘聯組織實施,高級鑒定工作由省勞動廳、省殘聯組織實施,并由經勞動行政*批準的鑒定所承擔鑒定考核工作。
報名手續:持一寸照片 5 張,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各 2 份,填寫技能鑒定申報表 2 份。
*免費服務熱線:轉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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