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族辦公室
1、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的架構就是主申請人在新加坡設立由自己或家庭成員一起成立的兩家公司,一個是基金公司, 一個是家族辦公室。家族辦公室向基金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務,主申請人可申請工作準證 (EP)。配偶和未滿 21 周 歲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請家屬準證 DP;主申請人父母可以申請長期探訪簽證 LTVP。
2、基金公司通過家族辦公室管理本人或者本家族自有資產,適用于新家坡基金的稅收豁免計劃(13O/13U)。
3、遞交申請時資產管理凈值至少 1000 萬新幣;2 年之內資產管理凈值至少 2000 萬新幣。
注:總額中的 10% 或者 1000 萬新幣(兩者取低值)需投資在新加坡本地,合規
投資產品包括:在新加坡許可 交易上市的股票、合格債券證券、基金、非上市新加坡注冊公司的私募股權等。
二、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
具體要求如下:
a. 現有企業主:3年以上企業運營管理經驗,企業連續3年營業額超過2億 新幣(約合10億人民幣),持有企業不低于30%的股份,企業所屬行業在官方指定列表中
b. 家族傳承企業:要求家庭持有公司股份超過30%或者是*大的,公司連續3年審計營業額超過5億新幣(約合25億人民幣),申請人必須是公司管理層之一
c. 快速增長公司的創始人:申請人必須是該公司創始人且是*大股東之 一,公司估值需要達到5億新幣(約合25億人民幣),公司必須有有信譽的風險資本或者私人股本投資
d. 家族辦公室原則:申請人必須有5年的企業投資或者管理經驗,個人擁有至少 2億新幣(約合10億人民幣) 的可投資資產,不能包含房產
三、永居卡續存要求
3 年永居卡續存:以下條件 2 選 1
5 年永居卡續存:以下條件同時滿足
投資實體商業:
1. 所投資的公司須雇用不少于三十名員工,當中須有不少于十名員工的增量。員工總數里持新加坡國籍的員工得占至少半數
2. 申請人或所有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時間。 投資*指定基金:
a. 保持在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精選基金里的新幣兩千五百萬元投資
b. 主申請人或所有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時間
投資家辦投資:
1. 所投資的新加坡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須增雇不少于五名專業人員,當中須有不少于三名人員持新加坡國籍,并且在 4 種規定的投資類別中維持不少于新幣五千萬元的投資
2. 主申請人或所有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時間
1、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的架構就是主申請人在新加坡設立由自己或家庭成員一起成立的兩家公司,一個是基金公司, 一個是家族辦公室。家族辦公室向基金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務,主申請人可申請工作準證 (EP)。配偶和未滿 21 周 歲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請家屬準證 DP;主申請人父母可以申請長期探訪簽證 LTVP。
2、基金公司通過家族辦公室管理本人或者本家族自有資產,適用于新家坡基金的稅收豁免計劃(13O/13U)。
3、遞交申請時資產管理凈值至少 1000 萬新幣;2 年之內資產管理凈值至少 2000 萬新幣。
注:總額中的 10% 或者 1000 萬新幣(兩者取低值)需投資在新加坡本地,合規
投資產品包括:在新加坡許可 交易上市的股票、合格債券證券、基金、非上市新加坡注冊公司的私募股權等。
二、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
具體要求如下:
a. 現有企業主:3年以上企業運營管理經驗,企業連續3年營業額超過2億 新幣(約合10億人民幣),持有企業不低于30%的股份,企業所屬行業在官方指定列表中
b. 家族傳承企業:要求家庭持有公司股份超過30%或者是*大的,公司連續3年審計營業額超過5億新幣(約合25億人民幣),申請人必須是公司管理層之一
c. 快速增長公司的創始人:申請人必須是該公司創始人且是*大股東之 一,公司估值需要達到5億新幣(約合25億人民幣),公司必須有有信譽的風險資本或者私人股本投資
d. 家族辦公室原則:申請人必須有5年的企業投資或者管理經驗,個人擁有至少 2億新幣(約合10億人民幣) 的可投資資產,不能包含房產
三、永居卡續存要求
3 年永居卡續存:以下條件 2 選 1
5 年永居卡續存:以下條件同時滿足
投資實體商業:
1. 所投資的公司須雇用不少于三十名員工,當中須有不少于十名員工的增量。員工總數里持新加坡國籍的員工得占至少半數
2. 申請人或所有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時間。 投資*指定基金:
a. 保持在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精選基金里的新幣兩千五百萬元投資
b. 主申請人或所有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時間
投資家辦投資:
1. 所投資的新加坡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須增雇不少于五名專業人員,當中須有不少于三名人員持新加坡國籍,并且在 4 種規定的投資類別中維持不少于新幣五千萬元的投資
2. 主申請人或所有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