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方時要注意處方書寫是否完全。如病人姓名、性別、年齡、藥名、劑量、用法、用量、處方日期、醫生簽字等項。如有不清,必須找處方醫生問明,并及時更正簽名后,再予以調配;有無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對"禁忌"處方,應經與處方醫師聯系,認為可用,并重新簽字后,方可配方。不可讓病人直接找醫生更改處方,避免產生疑慮心情;有無毒性中藥,用法用量是否恰當,凡超量,違反毒性中藥管理規定的處方,也應與醫師溝通,經醫生認定可以使用,簽字后,也可調配;有無重味、缺味藥,重味藥可以自行劃去,缺味藥應經醫生更改后配方,調配人員不得擅自改動或代用。
今年中藥調劑師證報名流程,國醫大師金世元指出:"在傳統中醫藥體系中,中藥調劑是藥材從藥房交付到‘消費者’手中的*后一道‘閘門’,但現在的調劑師大部分只經過短期培訓便領證上崗,實踐經驗較少,這也是近年來中藥臨床安全性問題時有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醫藥行業權威證書-中藥調劑師考核鑒定通知【職業前景】中藥調劑直接關系中藥療效發揮和患者身體健康,故必須實行行業資格準入制度,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保證人民用藥安全、有效。根據京藥監人[2005]42號《關于在醫藥生產、銷售人員中推行職業證書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北京市勞動和社會*局京藥監人[2004]4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按照勞動和社會*部制定的《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實行先培訓后上崗的就業制度。凡在本市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從事或準備從事醫藥商品購銷、中藥購銷、中藥調劑工種的人員,均須通過相應考試,并取得相應技術證書,方可上崗。中藥調劑于2008年被劃歸為中醫藥行業特有工種,其*職業標準于2009年7月24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與*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新的中藥調劑職業技能標準的發布以及后續培訓、審核工作的不斷推進將為提高調劑員從業者素質和專業化水平,保證中藥使用的安全有效性起到促進作用。
今年中藥調劑師證報名流程,
中藥調劑員資格證報名條件
報考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初級 (1)經本初級培訓結業。
(2)從事本職業學徒期滿。
(3)從事本職業2年以上。
中級 (1)取得初級證書后,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中級培訓結業。
(2)取得初級證書后,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4)中職學校藥學專業畢業。
高級 (1)取得中級證書后,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高級培訓結業。
(2)取得中級證書后,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高職學校藥學專業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