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有效證件(*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士兵證)原件掃描及復印件各1份。
2、個人學歷(學位)證、職稱、資格等證書原件掃描及復印件各1份(在校生無學歷(學位)證可提供所在院蓋章的集體名單以及我辦的規范證明材料)。
3、個人近期彩色照片2寸2張。
4、個人履歷資料電子版及紙質版各1份,需附工作相關證明材料。
5、書面填寫申請表1份。
申請表填寫規范
1、基本信息不能漏項,個人可根據自身情況在可保密項選擇對外保密,人才測評證書號由人才測評辦公室按照測評程序進行排號備案。
2、教育歷程從高中起必須逐級填寫,如未受過高等教育需填寫后的教育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