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起重機屬于特種設備,特種作業操作證安監局辦理。
功能:
國務院頒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因此,持有《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上路行駛的先決條件之一,駕駛員上路行車不帶行駛證屬于違規行為,無論是沒有領取《機動車行駛證》還是忘記隨身攜帶。《機動車行駛證》上"車主姓名"一欄不僅僅是姓名的問題,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承認的車輛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處置該宗財產的權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定的責任承擔人。保險索賠憑證。對于辦理了保險的機動車輛,如果發生了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機動車行駛證》,而且是有效的行駛證(即按時參加了年度檢驗),保險公司才有可能理賠。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駛證,即使在保險有效期之內,保險公司也將拒絕賠償。
一、起重機械作業考證資料: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一寸免冠彩照4張。
人員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且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2、具有*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癥等妨礙本作業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根據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在參加培訓前必須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培訓報名時需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申報表》,交一寸近照三張(白底或藍底,不能穿紅衣服拍照)、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各一張,并由各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培訓內容:
(一)起重機械作業專業與安全知識
1、門座起重機的分類、適用范圍及技術性能
2、門座起重機的主要參數3、起重機起升機構、變幅機構、行走機構及旋轉機構4、起重機的安全裝置
(二)起重機械作業基礎知識
1、機械工程上常用的電工參數
2、安全用電知識
(三)起重機械作業法規、標準知識及安全技術規范
1、門座起重機的技術標準
2、起重機安裝驗收規范
3、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4、起重機監督校驗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