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營養師課程
我國公共營養師的職業定義:指接受專業知識技能培訓,通過*考試認證,取得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員,主要從事營養咨詢、營養測評、營養指導、營養宣教、營養管理、營養與食品安全知識傳播等與社會公眾健康相關工作。
【培訓目標】
通過公共營養師*規定標準課時培訓,保證讓學員能夠達到:
★對人體營養狀況及膳食營養進行評價、管理和指導;
★獨立開展不同生理階段以及不同環境人群的營養配餐與營養食譜編制;
★能開展與營養相關的慢性病的飲食營養指導工作;
★經過培訓達到膳食營養狀況調查分析能力,成為營養食品開發的設計與評價的應用型職業技術人才。
技能課程:
膳食調查和評價、人體營養狀況測定和評價、營養咨詢和教育、膳食指導和評估、食品營養評價、社區營養管理和干預。 總復習和考前輔導 。
理論課程:
醫學基礎、營養學基礎、人群營養、食物營養與食品加工、食品衛生、膳食營養指導與疾病預防、營養教育與社區營養管理、職業道德及相關法律法規。
報考條件:
公共營養師四級/中級
高中或中專畢業。
公共營養師三級(高級技能)
1.高中或中專畢業,在本職業連續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四級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4.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