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消防工程師的證書用處?
公安部2014年已經發布了129令,明確規定消防檢測、維護、設施、保養、評估等機構必須配備相應的注冊消防工程師人數,比如消防評估機構一級至少需配備12名注冊消防工程師(以前所有消防相關的公司,只要有營業執照有消防相應的業務范圍即可,但是以后也會跟建筑企業一樣,有一級資質,二級資質等)
報考條件(按照上級*下發文件要求如下)
凡*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